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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每日一练:民法学练习题 2015年8月20日

华图教育 | 2015-08-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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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A.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

    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

    C.战争结束之日

    D.公民音讯消失之日

    2.小强是一个智力超常的12岁儿童作家,作品颇多。一日小强的父亲甲发现某出版社乙擅自出版了包含了小强的作品的书籍,认为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不构成侵权,小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取得这一权利

    B.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法有效

    C.乙构成侵权,小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写作属于行为能力范围而依法有效

    D.乙构成侵权,小强写作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

    3.关于民事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荣誉权是人格权,名誉权是身份权

    B.人身权是专属权,财产权是非专属权

    C.赔偿损失也适用于人身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D.人身权是与人身不可分离,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白某的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白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A某的丈夫视为死亡,白某可以直接改嫁

    B.白某的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白某均可以改嫁

    C.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白某可以改嫁

    D.白某的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

    5.某酒店客房内备有甜点、果汁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王基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果汁。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王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应按标价适当折价后付款

    B.王某应按市价付款

    C.王某不应付款

    D.王某应按标价付款

    6.双方恶意串通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不应当适用的责任方式是(  )。

    A.赔偿损失

    B.返还财产

    C.追缴财产

    D.赔礼道歉

    7.某省水利厅为鼓励下属水利工程企业多创税利,厅长与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年度税收600万元的指标,年底该企业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l万元。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王某到西安旅游,在一纪念品商店看见一对烧制精美的兵马俑陶瓷,很喜欢,询问是不是当地泥土烧制的,营业员李某告诉他是。王某就花费800元买下了。后来,有知情朋友告诉王某,这些都是在外地烧制好运到西安的。对王某的购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因为李某具有欺诈行为

    B.为无效民事行为,因为李某具有欺诈行为

    C.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因为王某是出于自愿购买的

    D.为有效民事行为,因为李某并非有意隐瞒实情

    9.牛某委托何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瓷砖,何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  )。

    A.何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牛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牛某

    C.经牛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

    10.孙某、方某、李某各出资8万元合伙开办一家蛋糕房,经营期间,李某因病重无法参与经营提出退伙,孙某、方某同意,三方约定李某放弃一切合伙利益,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李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李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李某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李某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此选C。

    2.D [解析]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目中可以看出,小强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行为能力的调整范围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属于意思表示的行为才属于它的调整范围。写作属于事实行为,也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结果不是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管小强有没有取得着作权的目的,法律都会赋予。

    3.C[解析]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D项错误。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人身权是专属权,财产权多属于非专属权。B项错误。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生命权等。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了适用保护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题选C。

    4.D [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白某丈夫外出打工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白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白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5.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王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果汁当作免费提供的,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王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王某已经将该果汁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王某只能对该果汁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项错误。

    6.D[解析]恶意通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对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处理后果是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追缴非法所得。《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赔礼道歉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的责任方式,只适用于侵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的情形。

    7.D[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厅长与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年度税收指标,年底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该发奖金的约定并不发生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8.A [解析]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且已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撤销权人如行使撤销权、则经撤销其效力溯及民事行为成立时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民事行为原来的效力不变。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以及《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因此,本题选A。

    9.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有:(1)在代理权限内积极行使代理权;(2)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3)合法行使代理权。

    《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0.B[解析]《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人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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