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

首页 > 备考 > 每日一练

政法干警每日一练:民法学练习题 2015年8月17日

华图教育 | 2015-08-17 08:54

收藏

    随着时间的推移,8已经走过了一半,这也说明,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离我们更近了一步,如何才能充分利用时间,为最后的备考努力冲刺,成为考生是否考取高分的关键,而这自然离不开考生对于考点的积累记忆,多做练习则是巩固知识点的最好方法,为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学练习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复习。

    案例分析题:

    陈某向白某借款3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白某与陈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陈某受赵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赵某很快将房屋又卖给了孙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向法院申请撤销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孙某归还房屋。

    问:(1)白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2)白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3)陈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归还房屋?

    答案及解析:

    (1)根据《物权法》第l87条的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白某虽然与陈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所以白某不享有抵押权。

    (2)根据《物权法》第l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白某虽然与陈某未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此白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白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3)陈某受赵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陈某与赵某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孙某信赖登记公示状况与赵某进行交易,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孙某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陈某无权要求孙某归还房屋。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