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随后送交人事部门。
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辞职申请的审核和审批流程会有所不同。例如,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辞职申请由人事部门审核并报分管局长审批;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职申请则由人事部门初审,分管局长复审,并报局党组审批。
任免机关在接到公务员的辞职申请后,会进行审批。对于领导成员的辞职申请,审批时间通常为90天。
任免机关在审批同意后,会作出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并同时免去公务员的其他所任职务。
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本人,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如果公务员擅自离职,可能会被给予开除处分。
公务员在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在提出辞职申请前,应确保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服务年限要求(通常为五年,含试用期)以及没有正在涉案被调查的情况。此外,对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如果提出辞职,通常被称为取消录用,这并不等同于正式的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