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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进人要公开招聘 特殊人才可走绿色通道

华图教育 | 2010-08-11 09:19

今后,河南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省直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公开招聘。

原则上,河南每年组织一到两次招聘,不过,对于特殊人才可走“绿色通道”。

事业单位进人必须要公开招聘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纳入岗位设置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除国家政策安置、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实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其新进人员,均要纳入岗位管理,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进入,有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招聘人员;二是坚持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确保人员素质;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是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上报招聘方案。

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

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主要包括综合科目(公共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考核主要包括政治、业务素质和与岗位的匹配性。

考试采取分行业、分专业类别进行。各部门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到两次。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适时组织招聘。

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管理七级(正科)及其以下岗位、技术八级(中级职称)及其以下岗位、工勤三级(高级工)及其以下岗位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

招聘管理六级(副处)及其以上岗位、技术七级(副高职称)及其以上岗位、工勤二级(技师)及其以上岗位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员,可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也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

事业单位招聘,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报送招聘申请表和招聘方案:用人单位在岗位限额内确需进人,可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和空缺情况,填报《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申请表》,按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编制招聘方案。

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组织实施。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按要求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步,招聘方案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以一定比例拟定体检、考察人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事业单位经招聘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第三步,办理手续:有关部门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学生报到、人员调动、工资关系、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人员岗位认定和登记。

如果有单位未经公开招聘,或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聘用人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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