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的职位主要包括: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专职领导成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专职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专职常委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组成人员及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政协各级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政协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政协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专职(驻会)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以上职位均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