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人员可以调任到公务员单位
参公事业人员按规定可以在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即参公人员可以调任公务员岗位,已经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可以转任、晋升公务员岗位的领导职务,之间没有任何障碍。在很多省份,没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相互调任的限制,参公人员调入公务员岗位后,并不需要重新登记身份,可以直接过渡为公务员。
参公人员转任公务员岗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调任:按照岗位和工作需要,调到行政机关任职,人员身份随岗位定编转为公务员身份。这是现在参公人员转身份最适合也是效果最好的方法。
机构改革划转: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单位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到机关安置,身份也要置换为行政编制。
参与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直接进入行政机关。但这种方式对于在职参公人员来说风险较大,因为在职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一样是不允许参与公职考试的,除非辞职。而且辞职后参与公职考试未必能考得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同时,调任过程可能会相对复杂,需要处理的关系也比较多。因此,在调任前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