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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周某原系一饭店的店长,某日,周某假借以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

未知 | 2023-12-12 13:18

周某原系一饭店的店长,某日,周某假借以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从王某处骗取员工工资8万元。周某在支付饭店员工魏某的4552元工资后,在赌博网站上参与赌博并输掉了骗取的钱款。周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敲诈勒索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周某“假借以帮助财务王某发放员工工资的名义,欺骗王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项错误。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C项错误。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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