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审查调查看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审查调查看护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补充招聘审查调查看护人员3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中国国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执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中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有纹身(除隐私部位)的;
6.被行政处罚或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6日(工作日期间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靖安县公安局4018室(地址:靖安县城北大道1号)。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四)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内容为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四个考核项目各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8日(靖安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
参考公务员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加分
1.中共党员加3分;
2.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3.退役军人退伍前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加1分,担任过副班长的加0.5分;
4.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注: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政审、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面试占50%、体能占50%和加分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自行到县人民医院接受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公示:体检、政审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靖安平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一)招聘的审查调查看护人员一律采用合同聘任制,与县公安局签订用工合同,具体由县局政工科会同警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考核。
(二)审查调查看护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部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三)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与靖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6.4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3000元),执行看护任务另外再补助80元一天。
八、本公告招聘具体工作由靖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审查调查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联系人:朱警官
电话:18296940525
靖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审查调查
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日
原文标题:靖安县2024年招聘审查调查看护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wW6fCBUCbQq7PWQVdXp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