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22〕7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龙南市监察委员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属聘用性质,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测、政审、体检等所有环节);
4.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测、政审、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龙南市行政中心825办公室(龙南市龙南镇龙翔大道1号)。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个人简历和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
(四)政审
政审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五)体检
根据面试、体测、政审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一)被录用后,留置看护队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2900元,另有加班补助、绩效考核奖、工龄工资、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另行发放补助。
(二)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龙南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龙南市监察委员会与龙南市公安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本公告由龙南市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3541676
龙南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度龙南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a9TJZ8y0aO8qAB630yD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