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精神,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工作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受疫情影响,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有关教师岗位,但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相应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90年12月23日(不含)—2003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报名时,报考者是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古蔺县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527439246@qq.com;联系人:郭吉;联系电话:0830-7204706),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编码+岗位名称”,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投递报名资料后,自行扫描本公告附件4《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微信群二维码》加入报考工作交流群,并主动关注群消息。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18:00。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有关教师岗位,但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名人员如系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扫描件;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扫描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网络报名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报名人员(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本公告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
(1)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等;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测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的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将再次组织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温馨提示:参加综合测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综合测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综合测试场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将再次组织面试,以最终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核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核中发现存在心理、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
/rszl)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古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
监督电话:0830-7209439(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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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2.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古蔺县2021年12月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微信群二维码.docx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