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台市芝罘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根据省体育局等六部门《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和省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等有关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现面向我区输送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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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是由我区输送并负责安置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计划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请将《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运动员登记报名表》(附件2)发至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邮箱,邮箱地址:zfzgk@yt.shan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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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抽调专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7日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四、考试
根据鲁体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对曾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界锦标赛(奥运会项目)前三名和全运会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原则上直接考核聘用,但是,同一招聘岗位的报名审查通过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需参加考试。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名后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对现场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运动员登记报名表》(附件2)、亲笔签名的《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运动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及毕业证、运动员等级证明、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运动员等级证明、运动成绩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须按规定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体育公共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
根据教练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本次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后因弃权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面试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体检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在4月24日9:00至4月26日16:00将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并于当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收到。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报考者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4月26日16:00前到邮箱查看个人报考状态。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芝罘区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
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s://www.zhif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