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七十年来,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秉承服务贵州,服务民族地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办学宗旨,已发展成为贵州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科技研发基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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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同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博士配偶。招聘人数为2名。招聘岗位为管理岗,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采用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博士的配偶,同时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采用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发布简化招聘公告。公告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工作日9:00—17:00。
报名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事处210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他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贵州民族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报考,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单个岗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3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
4.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人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面试
面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贵州民族大学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若仍并列,单独为并列人员增加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要求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收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7.由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考察环节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
11.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若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简化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贵州民族大学党委统一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贵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简化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录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851-83610231
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四)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采用简化招聘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
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采用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博士配偶岗位需求表
编号 |
岗位类别 |
所需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管理岗 |
专门史 |
1 |
研究生/历史学硕士 |
|
2 |
管理岗 |
药物化学 |
1 |
研究生/医学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