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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根据工作需要,为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详见附件1《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4、限伊春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前。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5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非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以学信网登记时间为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报考时必须要以现有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学历)报名;
6、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标准;
7、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加分条件及优先聘用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县级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派出所)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满足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非公安、司法专业的除外)报考辅警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笔试、面试)→公布考试成绩及名次→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确定并公示拟聘人选→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告发布方式及时间
(一)公告发布网站
汤旺县公安局“平安汤旺”公众号(以下简称公众号),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公众号上发布,考生须密切关注。
(二)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1日(7个工作日)。
六、报考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政策咨询时间及联系人: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1日(7个工作日),报考者对本次招聘相关条件及加分政策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报考单位负责同志联系,联系人:张警官、马警官,电话:0458-3539469,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9时至8月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451,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上传附件、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五)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报考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报考的,需提交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提示: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作为佐证材料;无需再次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仍需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
5、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
6、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7、《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8、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原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扫描件。
以上材料上传格式均为jpg图片格式。
(七)资格确认:按公告规定的条件,上传所需佐证材料,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八)注意事项:
1、考生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公告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招聘辅警,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为一套卷,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合成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享受优先聘用政策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不享受优先聘用政策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
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和政治考察
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方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向汤旺县公安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者。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上款第3条标准由高分到低分,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整。
十、工资待遇
薪酬及相关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岗前培训
受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汤旺县公安局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汤旺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汤旺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4日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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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公告】汤旺县公安局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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