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

首页 > 备考 > 每日一练

政法干警每日一练:民法学练习题 2015年7月27日

华图教育 | 2015-07-27 08:49

收藏

    随着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的日益临近,考生也面临着最后的“考验”,如何把握有限的时间对考点进行掌握是关键所在,而想要巩固知识点,多做练习则是最好方法,为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学练习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复习。

    1.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条狗,甲随即捡起一块石子向狗砸去。狗挣断链子窜了上来,甲未被咬着,乙却被狗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看养的。此案中,应当( )。

    A.丙向乙赔偿

    B.丁向乙赔偿

    C.甲向乙赔偿

    D.乙无权要求赔偿

    2.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3.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

    A.对受害人的损害是因产品运输人、仓储人的过错造成的

    B.产品尚未投入流通

    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4.以下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哲学会

    B.中国建设银行

    C.艾滋病预防基金会

    D.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5.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6.下列各项中,发生指示交付的是( )。

    A.甲将水牛卖与乙,在乙付款的同时将水牛交给乙

    B.甲将出租给乙的一台设备卖与丙,约定乙直接向丙交付该设备

    C.甲借用乙的水稻收割机,后甲乙商量将该收割机卖与甲

    D.甲将照相机卖与乙,但甲近日要去云南旅游,于是与乙商量再借用该照相机一周再交给乙

    7.假设在体育课上,体育老师接电话离开之后李某将王某眼睛打伤,则李某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

    A.李某承担主要责任,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B.李某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D.李某与学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小周在某商场看中了一张沙发。双方达成协议:价款1000元,小周预付订金500元,该商场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小周家。双方在此沙发上作了标记。当晚,该商场失火,此沙发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 )

    A.由该商场承担损失,该商场应退还小周预付订金500元

    B.主要由该商场承担损失,小周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C.由小周、该商场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小周不补交货款,该商场不退还订金

    D.由小周承担损失,小周应补交所欠货款500元

    9.甲乙各牵一头驴于一独木桥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驴脾气犟,牵你的驴躲一躲。”乙说“我从不走回头路”,继续牵驴过桥,甲也牵驴上桥。结果二驴在桥上打架,乙的驴跌入桥下摔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负全责

    B.乙负全责任

    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D.按公平责任处理

    10.某超市在三楼墙外设置大型宣传板,因大风而落下,砸伤了过路行人,此损害责任应由( )承担。

    A.过路人

    B.政府

    C.超市

    D.宣传板制作者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乙之所以被狗咬,完全是由于甲用石头砸狗造成的,所以甲要承担责任向乙赔偿。故选C。

    2.A【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众多社会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于违法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3.A【解析】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产品尚未投入流通;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此题中只有 A所表述的不是免责事由。故选A。

    4.C【解析】财团法人是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并以捐助的目的和设立的章程为活动依据的法人,如慈善基金会。因此C是正确答案。ABD三项均为社团法人。

    5.A【解析】传达是指传达人传送表意人已确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不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传达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即表意人承担。故选A。

    6.B【解析】指示交付,即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让与人以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

    权让与受让人,以代现实的交付。此题中只有B项符合指示交付。

    7.B【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其变化主要有:主体由无行为能力人扩大到未成年人;学校承担的责任由“适当赔偿”变为“相应的赔偿责任”。

    8.A 【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沙发没有交付,商场仍享有所有权,所以应负担家具灭失的风险。

    9.C【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与受害人都存在过错,那么应认定为混合过错,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各自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应当选C。

    10.C【解析】《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copyright ©2006-2021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