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应聘者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网格员和坐席员招聘。
(四)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