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非编制管理人员,按照《兰考县网格员和坐席员管理办法》管理并与兰考兴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招聘人员无法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网格员和坐席员合同期内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三)网格员和坐席员工资设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为1500元/月,绩效工资人均为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以上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中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