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苍溪县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岗位表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教师类)115名。招聘名额、条件、岗位情况等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
2.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4年5月14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9年5月14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2025年5月17日)。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1)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2)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方式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于2025年5月17日至5月28日18: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而不予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B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8:00。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未增加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含递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具备以下材料:⑴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自行粘贴证件照片);⑵以下材料需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①有效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及专业等情况证明);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时需扫码验证;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及佐证资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提供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考核方式
(1)笔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岗位,将另行公告。
(2)面试。报考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汽修、中等职业学校农学、中等职业学校物联网、中等职业学校研学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筑、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题试教,技能测试在试教考核结束后集中测试,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方式进行,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3.考核时间
①笔试。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②面试。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可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与体检同步进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入围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检查当日0: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两名以上正式人员组成,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福利制度。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局 0839-5223126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9-5223115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2025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ncx.gov.cn/news/show/20250514093832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