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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地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商丘市。商丘是殷商之源,华商之都,孔子祖籍,庄子故里,北宋四大书院之首的应天书院诞生于此。学校办学文脉传承于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办学历史追溯到1945年成立的河南省立商丘师范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梁园(平原路55号)、睢阳(文化路298号)两个校区。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建设了数字外语教学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各类体育场馆等。学校荣获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高校、省“十四五”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省智慧教学示范校、省国际化特色高校、省文明校园标兵、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3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20个学院,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5万人,生源遍布全国25个省、市(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一流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一流专业2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省级高校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
聚焦服务“四高四争先”,围绕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建设教师教育、新材料新能源与化学工程、生物资源与营养健康、信息科学技术与智能制造、区域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5大骨干学科群,重点建设“教师教育、化学与生物工程技术、文化创意、城乡建设与人居环境服务、信息与先进制造配套服务、商务服务”等6大专业集群,形成学校学科链、专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与地方产业链、价值链集群对接、开放协同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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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一)高端人才
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高端人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的限制,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引进。
(二)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需具备以下条件和专业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岁以下;
5.根据个人学习工作经历、高水平代表性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分A、B、C、D、E五个档次,具体认定标准详询应聘学院或学校人事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优秀博士享受待遇见下表
档次 | 安家费 (万 元) | 购房补贴(万 元) | 科研启动费 | 首个聘期 工作补贴(元/ 月) | 职称待遇 | 配偶工作 | 子女 入学 | |
理工科 | 其他 学科 | |||||||
A档 | 60 | 60 | 50 | 25 | 5000 | 享受内聘副教授或内聘教授待遇3年 | 见相关说明 |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
B档 | 40 | 40 | 30 | 15 | 5000 | |||
C档 | 30 | 30 | 20 | 10 | 5000 | |||
D档 | 20 | 20 | 15 | 8 | 3000 | |||
E档 | 15 | 15 | 10 | 5 | 2000 |
配偶工作安排说明:根据博士要求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帮助解决配偶工作,博士配偶年龄男需在45岁以下、女需在40岁以下。博士配偶需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要求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地方政府人事代理政策者,按人事代理人员安排;博士配偶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可按当年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参加公开招聘。符合C档以上条件引进的博士,配偶需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按D档、E档条件引进的博士,配偶需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毕业生(要求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方可按人事代理人员安排。高层次人才由于个人原因离开学校,其经学校内部安排工作的配偶须同时离开学校;在特殊待遇期内离婚者,学校将解除经学校安排工作的配偶的工作关系。
(三)国(境)外博士
毕业于QS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执行本文件第二条引进条件及待遇;毕业于QS排名100名之外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一事一议。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商丘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
应聘者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填写《商丘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供报名所需的学位、学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并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用人需求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学院为主分批组织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一般包括课程试讲、个人教学科研经历自述、答辩、心理测试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批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咨询电话:0370-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0-3111066(学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