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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河池市2025年赴高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为进一步加强河池市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推动河池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89号)、《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河池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河组通字〔2021〕4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赴高校开展2025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52人。具体条件详见《广西河池市2025年赴高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问题,找老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1日(星期六)10:30-18:00;
2025年3月2日(星期日)09:00-18: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3层6号会议室。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3月1日-3月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3层6号会议室设置的招聘现场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报考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3月2日18:00。报考学历为本科岗位的,现场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3月2日18: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3月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广西河池市2025年赴高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及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在校成绩单、奖学金、论文发表、学生干部任职等相关证明材料;
3.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都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不得进行“简历筛选”。
(四)考试
1.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采取面试(面谈)方式现场招聘。其中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2025年3月1日10:30-18:00,3月2日09:00-18:00;面试时间截止前未到达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3层面试室。
2.招聘学历为本科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方式进行,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开展。每个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上旬在北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综合笔试、面试(面谈)等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入围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生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河池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选,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市本级安家费(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人才待遇。各县(区)、市直单位已出台人才激励政策的,按有关政策落实待遇,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市本级人才待遇。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活动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河池市委组织部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8-2558810。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