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及时补充职位空缺,保障审判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和《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藏高法〔2018〕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经中共改则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所有录用的聘用制书记员均按《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办法》,分别安排在改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等业务部门岗位工作。
(二)招聘数量。本次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
(三)招聘条件。改则籍毕业生。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3.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4.已通过改则县2023年“秋风送岗 共创未来”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录用的,不再招聘。
三、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应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2005年9月以前,1993年9月以后出生);
6.自愿与改则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2个月的试用期);
7.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正确率符合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它不适宜从事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采取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实地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改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院办公大楼二楼),此次报名考试免收报名费。
3.报名资料。填写《改则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及或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工作由改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9月25日至9月27日在“网信改则”“改则融媒体”“改则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抖音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报名人员,于9月28日至29日从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三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1.测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时间90分钟,试题总分100分;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时间30分钟,试题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23年10月9日
笔试:10:30-12:00
计算机操作技能:16:00-16:30
3.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
此次考试不实行加分政策。
5.面试。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集中在改则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改则县人民法院将向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改则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主要对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五)递补。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进行体检及考察政审。
(六)录用公示。聘用制书记员名单确定后,在“网信改则”、“改则县融媒体”“改则法院微信公众号”、“法院抖音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疑异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改则县人民法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等级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四类区是基本工资的1.6倍),阿里地区属四类区(3500 x1.6=5600元/月)。
2.等级津贴。等级津贴(首聘)为300元/月,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书记员一律进行等级考核确定等级(聘五级书记员津贴300元/月、聘四级书记员津贴500元/月、聘三级书记员津贴700元/月、聘二级书记员津贴900元/月、聘一级书记员津贴1100元/月)
3.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4.绩效奖金1000元/月,基本绩效为绩效工资的40%,并按月发放;奖励性为绩效考核奖金的60%,根据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年底一次性发放。
5.聘用制书记员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测算如下:
①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12%(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②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16%、基本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0.2%、失业保险1%、生育保险0.7%、住房公积金12%。
6.起算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算时间为准。
7.服装费每人1200元。
8.合同为一年一签。
9.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改则法院政治部对试用期内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者将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10.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事)假(30天,含路途)权利,改则县人民法院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改则县人民法院负责。
联系人:姜** 联系方式:17708977980
次**** 联系方式:18108978858
改则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9日
原文标题:改则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zumnh4CVmtn_qD8cyOx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