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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东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公告

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17-04-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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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东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广东东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历清白。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3、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5、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持有小型汽车、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东源县公安局公安网页平台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东源县公安局政工室313室(联系电话0762-888531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东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手工填写,不得代填)。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笔试地点在东源县公安局九楼会议室,笔试需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合格的考生按拟聘人数的1∶1.5 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1∶1.5 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

  (三)体能测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9时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地点为东源县第一小学运动场,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长跑(4分35秒以内为合格)、男子4×10米(13.7秒以内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通过笔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下午3时,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五)体检: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但体能测试必须合格以上。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由政工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聘用:最终录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完毕后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拟聘用人选为编外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为每月平均每人约3000元(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0762-8885313;联系人:袁警官(手机号码13827863721)、邵警官(手机号码13923682386)。

  本公告由东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东源县公安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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