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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免除报考费办理流程的通知

广西人事考试网 | 2010-07-0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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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属享受免除有关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首先按照规定的时间先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第二步,在考试前一天(2010年7月30日),携带符合免除报考费的相关材料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3楼304办公室审核并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
       2、农村特困家庭的,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个人书写或打印的免除报名考试费申请报告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要验证并留存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除外),个人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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