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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西自治区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人员10月11日面试

华图教育 | 2009-09-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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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西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现将2009年广西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和原则

按计划录用职位数与报考者个人笔试总成绩(即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优惠政策加分再按规定折算后的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加优惠政策加分再按规定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对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部分职位的面试人选,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调整开考比例后进行确定。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1011日(星期日)8:3018:00

地点: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琅东校区。

三、资格复核及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和内容:

1、时间:2009109108:0018:0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礼堂(广西南宁市凤翔路3号)。

3、内容(参加面试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2009年广西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笔试准考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优惠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

5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要求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核。凡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报到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考生,于1011日早上7:30前到达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琅东校区内“考生集中点”(有指示牌)集中。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注意携带本人身份证,验证登记后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应试顺序抽签。验证的同时交出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三)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注意人身安全。

(五)在注意“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请注意“广西检察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公布成绩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完毕约一小时后告知本人。

(二)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考法学本科二学位的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的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人员名单在广西检察网公布。

联系电话:0771550625855062655506259

附件:《2009年广西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面试考生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面试考生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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