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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盘点:民法总则历年真题考点

华图教育 | 2016-09-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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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考生都在备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学的考点很多,这是重点也是难点。民法作为一门识记类与理解类的考试学科,需要大家在备考过程中紧扣考点,紧跟考试趋势,方能事半功倍,获得理想的分数。今天,华图教育的专家为考生们对民法总则进行剖析,希望考生能够对这些考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考生们能够对民法学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够让考生更加立体的明白这个考点。

考点一、民法基本原则(考察难度:易)

民法基本原则的考查基本在政法干警民法考试部分的第一题,通过案例形式考查考生对各原则涵义的掌握。考生在备考该部分时,只需要能够区分几类容易混淆的原则即可,绝大部分原则可以望文生义,考查较为简单。

真题回顾:

【2014年政法干警】甲欲将一套邮票卖给乙,丙也想买,遂威胁甲,甲只好将该套邮票卖给丙。丙的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 【2013年政法干警】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两题均属于强买强卖的案例,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自愿原则。

考点二:民事行为(考察难度:中)

民事行为基本是每年必考的知识点之一,考查方式以案例理解型为主。所涉及知识点包括民事行为的种类、民事行为的效力类型。

【2012年政法干警】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汀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撒销

解析:C.本题考查民事行为的效力类型,该知识点为民法重要考查知识点,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包括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范围的行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本题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2013年政法干警】简答题:简答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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