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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备考:定金的种类

华图教育 | 2016-06-0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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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考生都在备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学的考点很多,这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天,华图教育的专家为考生们对民法的适用范围等相关考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考生们能够对民法学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够让考生更加立体的明白这个考点。

  简述定金的种类。

  答:定金的种类主要有:

  (1)成约定金,即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在存在成约定金的情况下,因定金的交付,合同才成立。

  (2)证约定金,即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以证明合同成立为目的。

  (3)解约定金,即作为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的定金。在解约定金中,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抛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

  (4)违约定金,即作为违反合同责任的定金。在违约定金中,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没收定金。

  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的重点,一直都有着“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考生想要在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之中取得好成绩,那么必然需要掌握民法学的重点。希望考生能够对于民法学的要点多加积累,最后修炼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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