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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政策解读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 2017-11-0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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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调博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定为主任科员,在原挂职乡镇继续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任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然后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选调硕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主任科员;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满1年后晋升为主任科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担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直部门副职,也可回省市直机关工作。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到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的,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8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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