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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生招聘7人

湘乡市人民政府 | 2016-12-0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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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调范围、人数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7人,其公务员岗位5人,事业单位职员岗位2人。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甘于奉献。

  2、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3、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是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必须是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选调人员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2月12日 (含双休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组(行政中心0352)。联系人:李景中,联系电话:56711655,13873201285。

  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5、2016年12月14日在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组(行政中心0352)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号证。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时核减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作文。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其中湘乡市情10分、时事政治15分、党的理论知识15分、其他20分);作文40分。

  (三)面试

  从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测验应试者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作文成绩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先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3个月,进一步了解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跟班学习期满后,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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