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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招录200名选调生考试选调程序

华图教育 | 2020-07-1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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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同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0年青海招录选调生考试内容。今年青海共招录200名选调生,报名时间7月29日至8月4日,考试时间为8与22日,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详细内容如下: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报名

1.省内高校定向选调生推荐。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1:1.5比例,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的原则,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中严格遴选、好中选优、从严把关。按照学院党组织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初步研究确定、组织部门资格复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学校党委会研究等程序进行,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7月28日(星期二)前以学校党委名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将《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定向)》(见附件1)报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省内外高校非定向选调生推荐。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7月28日(星期二)前向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提供《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非定向)》(见附件2,可直接提供盖章后的PDF文档电子版并发送至qhsxds@126.com)。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凡经学校推荐,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9:00起登陆报名网站(www.qh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至8月5日18:00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申论14:00—16:30。采取闭卷方式,考生须统一用规范汉字答卷,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标明,准考证请于2020年8月18日09: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为12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测与申论成绩之和÷行测与申论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统一用普通话作答,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省内高校定向选调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考察。进入考察人员根据《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告》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青海省2020年常规选调生推荐表》原件1份,A4纸张正反面打印,套印电子版照片;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打印)1份;

3.选调条件要求中“必须具备的四项条件之一”中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八)公示、确定人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九)择岗和递补。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总成绩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分定向、非定向依次递补。

(十)录用。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一)培养锻炼。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村(社区)任职,开展2年的驻村(社区)实践锻炼,在村(社区)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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