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嘉兴市卫生健康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中心现有工作用房11275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5134平方米,中心在编10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9人,高级职称占比30%,博硕士占比70%。近年来,中心积极与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科研合作,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医学院、嘉兴学院医学院、安徽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近年来,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现有浙江省卫生创新人才、浙江省医坛新秀等省级人才3名,嘉兴市拔尖人才、嘉兴市医学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4名,卫健系统人才5名。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2个,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学科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疾病控制医师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 |
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本科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2 |
检验技术技师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卫生检验学 |
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 |
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本科专业范围: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或持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卫生检验技术资格证之一 |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考试前取得(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支持与保障
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35万元购房补助。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实际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截止年底,未开考的岗位、未聘用合适人选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jiaxingcdc@163.com,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原件不要邮寄)。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的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6)六级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单位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面试,具体的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视实际情况由各招聘单位决定。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是否安排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3623897,0573-83685401
联系人:曹老师、唐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703、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