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经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研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9:00-9月9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
(四)能力测评考查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能力、综合应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网信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公布。专业能力测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则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市委网信办在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市委网信办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查总成绩在网信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报考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本人、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局务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含同期开展人才引进的市直单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咨询电话:0477-8128710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0477-858991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017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委网信办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