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按照全旗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与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程序,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旗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我旗前期岗位需求摸底调查情况,本次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计划安置50人。
二、聘用期限
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限为1年。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我旗常住人员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2021、2022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与社区民生志愿者。
(二)其他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人员待遇
待遇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新标准1980元/月),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由旗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1年。
补贴方式:所有补贴资金均实行先缴后补,即由用人单位为岗位人员按标准发放缴纳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后,凭相关凭证以正式文件按月由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申请拨付应补助资金。
聘用协议:用人单位与招聘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考核与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明确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建立考核管理制度(职责、制度、纪律,工作时间、目标、任务),通过监督和考勤等制度来考核岗位人员。
招聘高校毕业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协议,并函告旗就业服务中心,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享受岗位补贴期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7.因政策性原因,政府不再设置岗位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招聘人员岗位
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业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岗位的相关工作:
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基层社会保障协理员、治安巡逻、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理员、公路养护员等辅助性社会管理岗位;
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性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收发、打字等辅助性岗位。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
(2)报名地点:达旗就业服务中心窗口(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园小区综合楼2楼)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三支一扶与社区民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相关凭证资料。
3.报名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持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填写《达拉特旗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核阶段
旗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走访查证等方式进行复审。
(三)招聘阶段
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由旗人社局人事人才办统一组织笔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择优录用前50名。
(四)公示阶段
经审核合格、通过笔试测试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旗人社局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7-5184430,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录用阶段
终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择优录用,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送旗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联系方式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0477-2259007。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