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在2021年4月12日发布《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公告》的基础上,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次公告。
四、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谈、考察、试岗、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表》、《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期间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试岗。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
(四)试岗
政治审查合格后,进行试岗锻炼,试岗锻炼期6个月。试岗结束,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后,进入考核环节。若试岗期间,研究生不合符岗位要求,经用人单位党委(组)研究,不予聘用;若研究生本人自愿重新选择岗位的,可申请1次岗位调剂,试岗期从调剂后重新计算,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试岗期间,研究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试岗不合格,该岗位在本次公告中取消递补,进入下一轮公告进行重新招聘。
(五)考核
研究生试岗期满后,各级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或者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同级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引才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附件1:2021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名硕士进昌吉”引才工作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