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对我县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力量,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精神,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有关规定,结合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甘谷县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计划
在全县10个社区招聘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0名(大像山镇59人,其中西关社区13人、富强社区13人、东关社区13人、康庄社区15人、油墨社区5人。新兴镇16人,其中姚庄社区11人、甘摩社区5人。磐安镇磐安社区10人。六锋镇六峰社区7人。安远镇安远社区8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由各社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报名。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明材料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已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暂未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退出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人员可纳入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选聘,本次上岗期限为6个月,从2021年11月--2022年4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本次上岗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原文标题:2021年甘肃甘谷县疫情防控公益性岗招聘100人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7b3e4b3c3998f79c8f1f5655c291eb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