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东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专项工作队”编外合同制人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项工作队”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工作队队员义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1;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7号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楼综合股;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填写《肇庆市“一员一档”登记卡》(附件3)交至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楼综合股;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鼎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咨询,联系电话:0758-262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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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队”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肇庆市鼎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