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实施仅二十余天,事业单位扎堆退休报道频现公众视线。曾经一度光鲜亮丽的事业单位是不是在改革面前失去了它的光彩,是不是真的需要依靠提前退休来保全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现实究竟如何?
“新政实施后,我们曾做过调研,结果是在某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老医生、老教授等事业单位人员扎堆儿申请提前退休的现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内部人员最担心的则是薪酬以及退休金是否会降低等问题。
扎堆儿提前退休现象频现
数据统计,中国财政供养人数已超过6000万。其中,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接近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80%。仅国务院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原则通过,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但由于担心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有可能大幅下降,改革进展缓慢,先行试点的广东甚至出现以高校教师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人员,掀起的提前退休潮。
事实上,多年来,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虽然夹在公务员和企业之间,但体制内的优越感占据了上风。如今,事业单位一旦并轨,“铁饭碗”将被打破,而对于未来退休金以及薪酬的不确定,终于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申请提前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人员的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就在7月初,人社部官员还曾对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一说进行了否定。
尽管都叫“事业单位”,但根据经费来源不同,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相对应的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以及经营类。
分类改革虽然尚未完成,但大部分都已落定;其中,薪酬改革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影响最大。
教育、卫生机构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共占到全国事业单位人数的3/4;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差额拨款类型,教育系统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单单教育人员数量就已达事业单位总数的一半左右。
跟部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担忧相反,也有声音传出,未来养老金不会比现在少很多。
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媒体和公众最初对于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解读有些超前和一厢情愿。
由于《条例》中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有媒体将此解读为,7月起,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将纳入社会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内容之一。
但是,人社部官员很快更正:“从《条例》实施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等说法则属于误读、误传。”
人社部表示,“《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人社部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部署,统筹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这和《条例》实施工作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条例》自2014年7月1日实施,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同步实施。
表面上看,人社部并没有急于推进养老金并轨的举动,但实际上,内部的调研讨论并没有停止。
报道称,北京市人社局在7月初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主要是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领取情况,为养老金并轨做准备。”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公务员系统内的事业单位编制分为两种,一种是干部身份,一种是工人身份。工人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已经通过社会保险和财政拨款两部分收入领取养老金,而干部身份事业编制人员养老需要国家财政拨款。此外,北京也有望在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方面进行推进。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较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甚至存在70%~80%的差距。
对于养老金并轨的问题已经讨论多年。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 “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使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谓的养老“双轨制”。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近4成人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最低200元,最高10000元,高低最多相差近50倍。养老金在数量上的不公平已经影响和带来生活满意度差距。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介绍,“单独进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改革的难度非常大,所以要有全局、总体的一揽子设计。”
郑秉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一起进行,单独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只有事业单位的改革,就很容易遭遇不愿改的情况。”
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多数是国家财政拨款发放养老金,而未来的养老金改革计算公式将与人员的职务、工龄等问题相挂钩,此外养老金改革还将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形成新的薪酬体系相挂钩。
目前事业单位中,工人身份人员正在缴纳养老保险,其退休收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会养老保险,另一部分是国家财政补差。干部身份人员则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
“未来的养老金不会比现在少很多。”一位参与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讨论研究的人士表示。
报道称,2014年被认为是养老金双轨制的破题之年。早在年初,人社部就已经完成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制定,目前进入论证阶段,其核心内容之一是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现有工龄,经过计算补齐相应的养老保险和建立职业年金,最终并入到社会养老保险中。
“养老金并轨方案虽然规定了时间,但是,具体实施可能还需要几年的时间。”一位社科院人口经济学专家表示,“涉及养老和退休的问题,都非常复杂。”
养老金并轨令公务员持续观望?
据南方周末的报道,这是一个既好又坏的时刻,在公务员普遍焦虑的同时,这个群体也在进一步走向规范和职业,将一些怀有特殊预期的人挤出去,最终推动改革。
继1992年和2003年之后,中国或将在未来几年迎来第三波官员下海潮。
在体制内浸淫二十多年、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于波,从未像今天这样想要离开这个体制。“八项规定”刮走了逢年过节的购物卡,曾经引以为傲的社会地位和面子也受到挑战。
身为中部某市工商局副局长,于波以前无论走哪,别人都会敬他三分,现在,谁都可以调侃他一番:于局还好吧?没进去吧?
“既没有利益带入,又没有正面形象,你觉得我继续待着还有什么意思?”于波说,只要公务员养老金并轨,他就立马辞职。
他身边已经有不少人在付诸行动,其中不乏一些大的领导,比如该市建委的一位副主任去了某知名房企。在全国,也不时传出公务员下海的零星个案:2014年3月,杭州市金融办副主任俞胜法加盟阿里巴巴。2013年10月,全国人大信访局副局长黄力群去了一家律所。东部某市的法官出走太多,以至于政府不得不发文要求警惕法官辞职。舆论预测,继1992年和2003年之后,中国或将在未来几年迎来第三波官员下海潮。
但是在风声鹤唳的官场,更多的人像于波一样,选择继续观望,在辞与不辞之间挣扎。
据《南风窗》的报道,近期,一些事业单位的“老人”陷入了提前退休还是静观其变的纠结中,他们计算背后的经济账,将7月1日视为做出选择的“大限”。紧张的情绪缘于2014年5月15日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青海省某高校教师表示,《条例》出台后不久,学校就被通知,在青海持续工作满30年,女性达到50岁、男性55岁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交报告者一时潮动,听闻仅青海大学一所学校就报了500多人。只差两个月就符合条件的人更是遗憾“落败”。
“不过,少数人冷静之后又把报告拿了回来,算了一下账,提前退休损失的工资跟进入社保后减少的退休金差不多。”这名教师说。
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已成定局。经过了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局部尝试和2008年后的试点折戟,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规为改革确立了依据和方向。
不过报道称,在具体方案出台之前,不同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同年龄层的员工如何差异化对待仍然未知。这也是让部分“老人”恐慌、猜度的原因。
养老金改革的阻力何在?
众所周知,当前超过3000万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700多万公务员享受的福利性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的保障性养老制度有着强烈反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启动,部分地方开始了养老机制转型的探索。“有的地方个人也缴费了,但机制没有理顺,结果又退回去了。”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对媒体坦言改革的尝试并不成功。
没有统一协调的方案和配套改革,地方既面临阻力,也缺乏动力。这注定了后来进行的试点也不会有实质性突破。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数年过去,几个地方都无法为即将到来的全国性改革交出一份合格的“试点经验”。
据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晓军调研,5省市在试点过程中实施对象不一致,范围有宽有窄,缴费基数也不统一,有的按档案工资,有的按工资总额,还有的采取“双基数”。缴费比例各地也差异较大,造成同岗同工却待遇不同的状况。
据《南风窗》的报道,即便实现了“破冰”的广东,也是“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员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
事实上,即便是实际收入较高的医疗机构、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对不充分的改革有怨言。
公益类事业单位以教师和医务人员为主体,他们将是受改革影响最大的群体。
按照最新的统计数字,全国专任教师超过1400万,医务人员达到860万。由于长久以来人员冗余、效率低下的社会形象,行政类事业单位对改革形成的阻力被看作是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在合理性上立不住脚。而教师和医务人员则不同,他们不仅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天然的道德优势,而且教师群体更是有《教师法》作为法理依据,这使他们在反对并轨时,比其他人更迫切和公开。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正值试点方案发布不久。77名主要来自教育界的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暂时停止在教师队伍中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他们认为,《教师法》规定教师收入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自然也应该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公务员独立于养老改革之外,双轨制便依然存在,只不过对比力量发生变化而已。过去几年中,一直坚持先动事业单位,公务员暂时不动的思路已经被实践证明无法走通,改革很难单兵突进。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被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公务员养老纳入社保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养老金并轨后涉及的首先是筹资机制问题。按照财政拨款类型的不同,全额拨款、差额财政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欠费是由财政兜底还是个人补缴,老中青三代人群应该如何区分对待,个人缴费是否应该以涨工资为前提,都需要以全面的调研和测算为基础。
有学者估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财政不可能为此全部埋单。
报道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来说不会涉及很复杂的制度设计,而“中人中办法”则会产生欠缴费如何补、补多少的问题。
在养老基金本身就面临诸多问题的情况下,如果筹资的办法不理顺,新涌入的事业单位人员无疑会使养老基金的负担加重。
而对于已经脱离了财政供养模式的自收自支单位来说,并轨之后要拿出一部分钱交养老保险是短期内最实际的问题。
在《条例》中,与养老并轨同时提起的还有建立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这被公众普遍认为是给事业单位涨工资的信号,并依此断定改革并不会真正触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
其实,在基本养老保险尚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人社部的表态更像是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许诺性安抚,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报道援引据甘肃省一名市级单位公务员透露,他所在的市还没有涉及事业单位进社保的问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才刚刚开始推进,很多经营性事业单位还没有转企。2011年出台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留出了5年的灵活时间,也就是说,全国的事业单位行政、公益、经营分类最迟2015年才能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与机关的关系也没有理顺。事业单位必须是整体配套改革,不仅是养老进社保那么简单。
尽管并轨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公平正义的价值应当首先确立。以体制内外身份决定养老待遇差异的规则,必须让位于人力资源的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