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东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央、省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东营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同时东营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现了绩效考核对事业单位的全覆盖。绩效考核“既评优,又评差”,实实在在拉开了各单位之间的差距和档次。
考核内容、结果应用有规定
优秀的有奖励,落后的有处理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东营市按照《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绩效考核是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以一年为周期,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范围为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此外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次,A级的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定为C级,其余定为B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等次量化赋分后,计入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并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调整机构编制、单位财政经费和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为A级的,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被考核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核拨;超过100人的,给予单位6万元的定额奖励。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其绩效工资总量。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为A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重用。
考核结果为C级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缩减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减起绩效工资总量。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为C级的,该部门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警告,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与单位通报批评,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职或解聘。
绩效考核实现全覆盖
既有通报表彰也有限期整改
目前,东营市共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近两千个,广泛分布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受传统体制机制影响,存在公益服务水平低、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2012年4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的《考核办法》对考核的内容、程序、等次确定及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东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东营选取公益性强、关系民生保障的教育、卫生系统和正县级及以上共93个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试点。2012年,对教育、卫生、农业、城市管理系统和副县级及以上共204个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完善了考核制度。2013年,对全部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同时各县区也在教育、卫生系统试点基础上,参照市里的做法,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部实现了绩效考核对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据了解,在考核结果方面,2012年度,确定了A级单位36个、B级单位151个,C级单位17个。2013年度,确定了A级单位65个、B级单位344个,C级单位2个。绩效考核“既评优,又评差”,实实在在拉开了各单位之间的差距和档次,在引起了强烈反响。
同时,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A级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严格落实财政奖励政策,三年共为A级单位落实绩效考核奖金400余万元。对考核确定的C级单位,按照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规定,取消其当年度信用等级五星级评定资格。去年以来,市事考办成员单位联合对 97家B级和C级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督促事业单位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