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做好农业技术人才与服务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以适应新时代农技推广工作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发展要求,根据《镇安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镇安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度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募岗位设数量
2023年我县拟招募特聘农技员缺口为2名,招聘岗位为粮食生产岗。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特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共性要求
1、镇安县户籍或长期在镇安居住。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文化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热心于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能够经常下乡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
5、获得国家、省、市、县先进,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过文章或单位组织推荐者优先招录。
(二)行业具体要求
粮食生产岗。年龄在25-50周岁,熟悉国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县域内主栽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能够合理运用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复合种植模式、地力培肥模式等指导本地粮食生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犯罪等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或传染病患者;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负面情形等。
五、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向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技能考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评选和能力考核(应聘人员陈述与应聘岗位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就应聘岗位专业技术方面出题询问),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研究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酝酿,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服务协议。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的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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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有:
(一)为县域农业粮食生产安全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或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且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效果明显;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服从全县农业总体规划安排;
(五)安装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在服务日志中填报开展相关工作及取得成效的图片、文字等,每月上传5篇以上日志、上报5条以上农情,到“补助项目-特聘计划”详情页面分享2次以上相关工作动态。
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七、工资待遇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考核情况,从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特岗人员在聘期间,含社会保障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月)。
八、考核管理
按照《镇安县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特聘农技员招募、使用和管理,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每月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聘。
九、申报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荣誉证书、报名表(见附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镇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
联系人:詹**联系电话:0914-5322659
监督电话:0914-5323722 (镇安县农业农村局)
原文标题:镇安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特聘计划招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zazf.gov.cn/gk/fdzdgknr/gk22/991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