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延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实全县经济普查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10名,不限性别,工作期限暂定为6个月(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5月27日),到期自动解聘,具体可视经济普查工作需要调整。
二、招聘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统计、经济、财务、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延川县人才库中待就业人员优先录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延川有固定住处,不安排食宿;
4.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电子设备;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固定月薪制,月薪为2000元/人,不支付其他报酬。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延川县统计局办公室(河东社区原大禹街道办事处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911-3721692;联系人:白旺鑫。
4.报名材料:(1)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2)下载并填写《延川县2023年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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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90分钟)
2.笔试地点
延川县统计局五楼会议室
3.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
五、录用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利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延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标题:延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招聘普查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anchuan.gov.cn/ztzl/zdgz/tzgg/1726761615803596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