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塔什库尔干县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6个社区职数空缺情况,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人。招聘不设具体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录用,综合考量社区实际需求、考试成绩和考录人员经历、学历、特长等情况后由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具体研究分配到塔什库尔干镇各社区“两中心一站”(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相应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并具有塔县户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辖区居民、社区聘用人员、退役军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各类协管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具有奉献精神;
5.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目前在社区工作的聘用人员、后备干部等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7.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三级甲或MHK三级甲及以上证书),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16:00-19: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塔什库尔干县民政局二楼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需携带《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学历证书、国语水平证书原件,同时提供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国语水平证书及报考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所需材料需考生自带牛皮档案袋存放)。装入档案袋现场审查,现场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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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占总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2023年12月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期间在到塔什库尔干县民政局二楼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入围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招录前3名考生。
七、考察政审
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政审时考生需提供《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2)。
八、体检
体检由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组织开展体检,确需复检的统一组织到县级医院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塔什库尔干县塔什库尔干镇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民政局公示栏和“塔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公示期为7天(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个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招聘人员,由塔什库尔干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塔什库尔干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塔党办发〔2023〕13号)及其附表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总额起始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塔什库尔干县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运用“三岗十八级”科学薪酬体系,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资格水平、年底考核定等结果等综合因素有关,基本薪酬与岗位等级相对应,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以实际收入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社区工作者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监督,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形式向纪检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15199359598、18799524596
监督电话:13899194290
附件:附件1: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2: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塔什库尔干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塔什库尔干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tskeg.gov.cn/tskeg/tzgg/202311/f4d9a533980647a28d2e9aeaaefbbf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