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焉耆镇、七个星镇、永宁镇、四十里城子镇、五号渠乡以上4镇1乡所属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3名。其中:焉耆镇33名、七个星镇1名、永宁镇4名、四十里城子镇1名、五号渠乡4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40周岁及以下,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范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6日,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四)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目前焉耆县在职编制外工作人员(除乡镇)及离职不满三个月的编制外工作人员、在村“两委”任职人员;
5、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聘用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人事管理部门辞退或开除的各类人员。
6、在职编制外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地点、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焉耆县民政局二楼206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3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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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面试、体检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公示时间
政审结束后,即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具体职位详见《焉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
本次考试为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焉耆零距离》等政府门户网站;
(2)下载打印《焉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政审表》(一式一份);
(3)准备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当天,考生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周内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提供在职单位纪检组证明。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具有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证件、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三)准考证
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人社局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于笔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党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加分标准:
(1)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5、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申请复查,经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焉耆零距离》等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社区公告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3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按程序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招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按相关规定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通过《焉耆零距离》等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焉耆零距离》等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社区公告等形式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焉耆县社区工作者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焉耆县社区工作者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96-6021921
附件:
焉耆县社区工作者选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原文标题:2023年焉耆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简章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ZLLPjmQZfwp3HlKEisx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