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充和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苏家屯区决定进行社区工作者补录工作,具体补录信息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已经参加过今年4月苏家屯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及面试考试的,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且未被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不含录用后离职人员及招聘期间已放弃递补的人员),按照报考街道岗位缺额及综合成绩从高至低进行补录。
(三)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应聘要求、资格条件及身体条件请参照2023年4月发布的《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二、补录岗位
民主街道补录社区工作者1人;陈相街道补录社区工作者1人;八一街道补录社区工作者1人;共计3人。
三、补录程序
(一)政审及资格复审。由苏家屯区民政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根据招录岗位,按照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进入政审及资格复审。
(二)体检。由苏家屯区民政局根据补录岗位,按照报考考生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录取。按补录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选择岗位与本人户籍地一致的优先;如同为选择岗位与本人户籍地一致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于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情形被取消录取资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补录。报考本岗位人员补录后仍有空缺的,从及格分数线以上服从调剂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补录。
(四)公示。补录公示通过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jtq.gov.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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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社区工作者岗位。根据我市社区工作者相关管理规定,由所属街道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新招录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整岗位,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岗位者解聘。社区工作者薪酬根据市级《关于规范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通知》以及《苏家屯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方案》内容要求执行,薪酬体系随着市级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五、相关要求
(一)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本次补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禁以权谋私、违规操作。在补录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本次补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补录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补录程序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补录资格。
(三)本次考试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苏家区民政局所有。
补录工作咨询电话:024-31328362
补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9814644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原文标题:2023年苏家屯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补录工作实施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jtq.gov.cn/xwzx/tzgg/202310/t20231019_4544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