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拟于2023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归雁行动”人员公开招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6个行政村,提供工作岗位共计6个。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此次选聘全区共设置6个岗位。日月岛街道4个(松木堡村、侯屯村、大翻身村和大柳峪村),东风街道1个(彩北新村),石桥子街道1个(红旗村)。“归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各街道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选聘名额。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有志向加入中国共产党,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本街道农村户籍;
3.大学毕业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作要求);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日(含)至2006年10月2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0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录用。
注:选聘岗位在农村基层,需要参加防火、防汛等一线工作,需要经常值班、值宿,条件艰苦,相对比较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及对村干部任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聘期
“归雁行动”选聘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聘用期满由所在街道党工委结合选聘人员履职表现等情况提出续聘、解聘初步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确定。续聘期限一般不超过首次聘用期限。
四、薪酬待遇
月工资2600元,缴纳“五险”,试用期工资为实发工资的80%发放。
五、基本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街道。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群通知导致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5.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溪湖区“归雁行动”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2份(正反面打印),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2寸免冠照片4张;
(5)中国共产党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退役军人提供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发放准考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照片粘贴处需自行粘贴与报名登记表同版1寸照片,准考证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各街道党工委根据报名要求的户籍、学历、年龄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区委组织部复审,复审通过后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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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实际报考人数重新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比例: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如身份条件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设置人数1:1比例确定深入考察人选,可按成绩在本岗位面试入围者中依次递补。
(四)深入考察
在注重考察笔试、面试综合素质的基础上,更要注重品行、工作经历、经验、实绩以及扎根农村、报效家乡的志向和对农村工作热情等方面的考察。由毕业生所在村、街道及组织部门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深入考察资历评审后将情况报至“归雁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名额分配数量,最终确定人选及方案。
(五)政审、体检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组织部门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并复查报考资格。政审合格后,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从进行深入考察人选中择优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
(六)选聘任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聘人员,由岗位所在街道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选聘人员一般安排担任原户籍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在街道和村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工作。
其他选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归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24-45558810
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24-43537871
东风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24-45885626
原文标题:2023年度溪湖区“归雁行动”人员选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hu.gov.cn/publicity/zdxxgz/tdcq/zkly/11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