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社会人员需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8日之后出生);
(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七)没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