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加的被保险人
保单以背书形式确定的可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险保障的被保险人。
2. 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 保险标的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4. 投保单/要保单/投保申请书
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
5. 告知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保险人作真实陈述。
6. 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7. 最大诚信
保险合同双方以完全的诚实,向对方履行告知所有相关重要事实。
8. 保险利益原则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9.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10. 保证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