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区属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化教师结构,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均衡配置标准和区属中小学办学规模的需求,公开招聘72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21名、小学4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初中、高中教师招聘范围
内蒙古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招聘范围:
1.内蒙古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二学位不可报考,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的在校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9月1日前);
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在校生如可以提前到校实习,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教师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简历筛选、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进行报名,简历投递邮箱:lihui@loongvolant.com
(三)简历筛选
2021年12月3日前完成简历筛选审核工作。
(四)考试及环节公示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面谈三个环节。所有考核环节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1天。
(五)考察
1.资格复审:包头稀土高新区局组织人社部、教育局派专人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地点: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
2.考察工作由包头稀土高新区教育局负责,采取政审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经历情况。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名单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网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受聘人员身份为高新区合同制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两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合同制教师进行岗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包头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人社部、教育局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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