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宁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引智工作力度,不断畅通渠道,把更多的县外优秀人才吸纳进来,持续推动全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稳步改善、逐步优化,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宁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引智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宁城县引才引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引智范围
(一)宁城县以外地区本人有意愿到宁城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职并纳入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
(二)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或特殊人才。
二、引进数量
宁城县拟引进人才53名,具体引进人才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宁城县引才引智编制使用计划》,若引进人员超出计划名额时,择优确定。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空编进人原则。人员引进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人数计划内进行。
(三)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拟调人员的知识、专业、能力、特长应符合调入岗位所需条件,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与调入岗位匹配,做到人岗相适。引进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到宁城县以外的其它地区工作。
(四)亲属回避原则。凡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
四、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通过公务员考试或全额事业编制考试录用的在编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优先)。
3.引进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名师名医特殊人才。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或海外硕士。通过绿色通道的方式,不受编制限制,可直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特殊人才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等可适当放宽,以上人才的引进,均实行一事一议,由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畴:
1.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试用期未满的;
4.任职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
6.有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调动条件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引进人员,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有意愿到宁城工作且符合条件人员,向宁城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引智人员登记表》,并将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宁城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mncycyz@163.com)。
(二)资格初审。宁城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予以退回。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终止引进程序。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定人员。宁城县引才引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意愿、工作经历和编制空缺情况,按照“专业对口、经历对口,有编对口定编,无编合理安排”的原则,参照原单位的岗位、职级对等安置,暂不具备对等安置条件的,根据全县人才需求、空岗空编情况进行统一调配,研究提出拟引进人员调入单位意见。
(四)考察了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委托考察、征求调出地有关部门意见或派出考察组考察等适当方式,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审核拟引进人员人事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
(五)会议研究。宁城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关于人才引进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拟引进人员调入事宜。
(六)调动入职。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入人员填写《宁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由调入调出双方组织、编制、人社部门领导审签。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开具商调函,限期办结组织人事关系等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结的视为放弃。
报名起止时间: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
报名联系电话:0476—4222560
本公告由宁城县引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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