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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遴选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民乐县公开遴选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赵 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向荣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建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何成旺 县财政局局长
韩延俊 县人社局局长
张爱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 亮 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工作和遴选的各项工作。
二、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遴选职位、名额和对象
1.职位和名额
职位:兽医
名额:7名
2.遴选对象
全县各镇畜牧兽医站中在岗县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979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为畜牧兽医相近专业。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及信息发布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拟遴选人员等程序进行。遴选方案在民乐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gsml.gov.cn)公开发布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2019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休。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民乐县农业农村局4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4421145。
联 系 人:安少华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能证明报考人员从事乡镇畜牧兽医工作满3年的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6)《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错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联系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选拔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审查不合格: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纪委审查、监委调查,没有作出明确结论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处理处分期人员。
4.人事档案涂改严重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人员。
5.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考试
本次遴选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
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选录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若仍有并列情况,以获得省市表彰情况进行择优选录。若仍有并列情况,则进行加试。
加分:报考人员连续三年考核均为优秀的加0.5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
1.公示。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遴选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在民乐县公开遴选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36-4421145
县人社局:0936-4416213
监督电话:县 纪 委:0936-4421416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属民乐县公开遴选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座次另行通知。
附件: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0日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