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河池市统计局选调1人。报名时间:2015年8月30日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原地委行署办公楼六楼);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0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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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统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或者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调范围
河池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或者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职位条件
1.自觉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正确坚定;热爱统计工作和办公室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2.适应工作能力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综合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8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原地委行署办公楼六楼),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河池人才网下载),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统计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河池市统计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由河池市统计局派出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统计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跟班学习、调动和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考察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统计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池市统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唐秀猛,联系电话:0778-2081801,邮箱:gxhctjj@163.com。
附件:
河池市统计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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