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是您公考之路上最得力的帮手,为您提供最及时的招考信息、最前沿的备考技巧、最精心的辅导课程。公选考试网(http://gxg.huatu.com)为您提供第一手的公选遴选信息。
根据山东省东明县纪委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人员数量:27名。
二、选调范围
东明县县、乡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按照国家和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开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垂直部门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选调方式
认真组织报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不同的选调工作组织方式。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按照笔试、面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但达不到计划的2倍,只进行笔试和考察,不再组织面试。通过差额考察,择优录用。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计划,只进行笔试和考察,不再组织面试。通过等额考察,择优录用。对所缺的选调名额,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办法选录。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四)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的县直单位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按照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
(五)对长期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借调、工作表现好、经验丰富、纪检监察业务比较熟悉的公务员,在报名和录用时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其他特殊情况,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根据市纪委要求需回避人员:市委管理的副县级及以上干部、东明县委管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以及东明县纪委监察机关、统管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含女婿、儿媳)、兄弟姐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4月27日开始发布。
(一)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4月29日。
(二)网上发布信息:考生可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东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简章。
(三)选调单位张贴简章。
六、报名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5月4日-5月6日(起止时间:5月4日8:30至5月6日18:00)。
(二)地点:县委办公楼1楼116房间。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东明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己下载打印)。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准考证领取: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委办公楼1楼116房间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选调程序
(一)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组织进行面试。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由纪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报名人数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考察方式。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则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择优录用。如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的,则综合考虑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学历层次确定考察人选。再遇特殊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计划,则根据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择优录用。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但达不到计划的2倍,则在考试的基础上,进行差额考察,择优录用。差额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考察组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差额考察对象综合得分,采取笔试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的比重,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录用。
(五)拟选调人员公示:在县委办公楼1楼大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及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出现的空缺,不再按分数进行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办法选录。
八、纪律和监督
县委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资格审核组、保密组,负责整个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为充分体现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530-7212585、3909008
本简章由山东省东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山东省东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