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残联2010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认真贯彻市委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残联机关干部结构,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经市有关部门同意,市残联将公开选拔一名武汉市残联副处级领导干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向社会公开选拔机关副处领导干部,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实施以德选人、以能力选人、以科学方法选人方式,进一步优化残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残联机关干部素质。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1、选拔职位:武汉市残联康复处副处长。
2、选拔范围:武汉市内党政群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
三、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市、区党政群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中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干部,或者市直属事业单位中任副处级职务以上干部。
2、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康复、医学相关专业,身体健康。
3、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康复、医学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
4、没有其它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武汉人事人才网、武汉市残联网、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晚报向社会发布“公选”公告。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属于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党组(委)出具推荐材料和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可直接到市武汉市残联人事部门报名。
报名需要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2份;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武汉市残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如果武汉市残联康复处副处长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足4人,则取消选拔该职位。
4、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下发面试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排列;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在前排列。
5、组织体检。对拟录用人员。由市残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6、组织考察。考察实施预告制,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考察组联系方式、考察对象简要情况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预告。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注重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负责撰写考察对象考察报告。
7、决定任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市残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差额拟任用人选意见,提交市残联党组研究,按1:2报票决任职人选。
8、任前公示。在正式发文任命之前,通过武汉人事人才网、武汉市残联网、武汉人事考试网以及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管理和待遇。公开选拔人员实行任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时算起。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五、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发布公告时间:2010年12月中下旬。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12月30日下午5:00截止。
3、报名地点:武汉市残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黄孝河路101号(七楼)
联 系 人:张 农 邓蔚杰
联系电话:027-82632451、82622446
邮 编:430015
4、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31日。
5、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详情可随时关注武汉人事人才网、武汉市残联网、武汉人事考试网。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残联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公开选拔的有关工作。
七、纪律监督
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必须严格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三)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地负责任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五)公开选拔由市残联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保证此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027— 82622446
监督举报电话: 027— 82614853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27— 12380-2
此方案由市残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残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13日